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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志道路严禁停车 道路停车费高于场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0:03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陶健)昨天,市交通局会同建委、公安、物价、财政等部门宣布,五项停车新规定与《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同步出台,3月1日起将在市中心两大区域试点施行(见图)。

  五项措施包括:梳理调整区域内道路停车场,完善停车标志;按照路内路外差别、区域差别、时习差别的原则,调整道路停车场和路外公共停车场(库)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法;
调整道路停车场管理方式,规范道路停车费的征收和使用,规范收费票据,推出道路停车场协管单位和协管员制度;推进道路停车咪表收费;建设“上海市公共停车信息系统”。

  市交通局负责人表示,新政策试点成熟后,下半年将向内环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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