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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高压线”最高罚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0:22 生活报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32号国务院令,颁布《电力监管条例》。《条例》共分六章37条,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为了加强电力监管,规范电力监管行为,完善电力监管制度制定的。

  该《条例》为电力企业设置了三条“高压线”。如触犯其中之一,电力监管机构可对企业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一)不遵守电力市场运行规则的;(二)发电厂并网
、电网互联不遵守有关规章、规则的;(三)不向从事电力交易的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电力市场或者不按照规定公平开放电网的。(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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