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骂死人被判赔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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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0:3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讯 日前,因错打一个电话,致使受话人意外死亡,目前两名被告(打电话者)被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赔死者陈学军3万余元。 原告周柳吟告诉记者,2004年1月25日下午3时30分,周柳吟的丈夫陈学军接到被告陈惠华的恐吓电话,称陈学军奸淫自己的媳妇卢某,并要打死陈学军。被告翁某也在电话旁谩骂。陈学军解释自己不是他们要找的陈学军,但两被告仍在电话里谩骂。30分钟后,翁某闯
然而被告翁某则辩称,2004年1月25日下午3时左右,他打通了陈学军的电话,称听说陈学军要泡自己的媳妇。后经对方解释,才知道找错人,于是便连忙向陈学军道了歉。另外,陈学军身体不适翁某还帮陈志华把陈学军送往医院。 海丰法院审理认为:陈学军的死亡与被告间接地诱发其病情加剧有关。遂判决两被告赔偿原告32965元。一审后,翁某不服判决,上诉到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尾中院经审理后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李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