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市县“五长”再次轮岗 任免调动近300官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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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1:2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26日电据南方日报消息,广东省再次实施市、县“五长”交流轮岗,交流轮岗的县级“五长”已于春节前到位,市级“五长”也将于3月内履新。 最近,根据中央的有关精神,按照广东省委的决定,广东省再一次统一组织对市、县两级纪委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进行交流轮岗。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广东省规定市级“五长”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交流轮岗:在同一单位任正职满5年的;在同一单位任正副职满10年的;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县级“五长”还不得在成长地任职。 按上述规定,这次市级“五长”交流轮岗26人,任免调动共涉及41人;县级“五长”交流轮岗154人,任免调动共涉及252人。(胡键、岳组宣、陈燕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