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单位要求社区承担额外工作需花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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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3:11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2月26日消息:当记者昨天拨通洪殿街道夏屋社区居委会主任周筱秋的电话时,她正为手头上的事务忙得不可开交,“额外任务占了很多工作时间,外来单位挖的坑没填埋好,社区要善后;他们设置宣传牌产生居民矛盾,社区也要摆平……希望那个准入制度早点起实际作用。”周筱秋无奈地表示,社区真得“减负”了。 周筱秋所说的准入制度,即指鹿城区于去年8月底下发的《关于推行社区政府工作申报
“准入”怎么把关?具体办法是,除法定社区职责之外的事项,如各类单位要在社区建机构、布置工作、开展检查、挂牌等事务时,均需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后进驻社区。既然这一减负方案已经于去年下发实施,为什么周筱秋至今还未受惠?姜扬烽解释说,自《意见》颁布后,区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就对社区目前办理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调查分析、归类界定和全面清理,目前已基本理清,今后会看到效果了。 “也就是说,未经审批的,居委会有权拒绝!”据介绍,准入制度还提出了一个创新性的运作方式,即“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这就意味着其他单位向社区要求承担或协助额外工作时,将花钱购买服务了。(温州日报潘秀慧 徐建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