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要让百姓得实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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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6:14 新民晚报 | ||||||||
近日,上海市政府明确表示,今后公共财政的重点将不搞城市形象,而是重点向民生倾斜。2005年用于社会事业支出的财政,其增量的70%将主要用于改善民生 中华工商时报我们知道,建立公共财政就是为了保证国家稳定、经济增长、收支均衡、国力强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因此,在安排公共财政支出时,就必须考虑公共财政支出中各个方面的基本需求,区分轻重缓急与主次先后,考虑先安排什么,后安排什么,确
然而,由于公共财政理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目前所建立的公共财政体系还很不健全。政府的“缺位”与“越位”并存,特别是在公共财政支出方面的随意性很大。一些本来应由市场解决的事情由政府办了;而不少有关民生的大事,政府却没有尽到职责。比如说,正在我国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目前仅覆盖农业人口9504万人;到目前为止,全国能够享受低保政策补助的农民也只有6000万人。 看来,要使地方政府尽快走出“有钱搞形象工程、无钱办百姓大事”的怪圈,就必须按照公共财政支出原则,转变理财思路。只要市场能够搞得好的领域,政府就不要去干预;市场不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或市场干不好的事情,政府就必须介入。很显然,诸如关系到百姓生存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建设事业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理应倾斜。只有让百姓得到实惠,才能充分体现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要求。 当然,由于我国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百姓关心的问题也不一样。这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真正做到“办实事、办好事”,让百姓满意。 (蔡红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