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律师”终审败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6日17:4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律师翟雪俊因给法官写信以提成为好处请求介绍案源,成为北京市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后被行政处罚的第一人。翟雪俊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行贿而将北京市司法局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市一中法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司法局的处罚决定。 2003年10月至11月,翟雪俊为得到充足的案源,给北京及广东数名法官写信并附上自己的名片,信中希望法官把“争议金额30万元以上的”案件介绍给他,同时许诺给付代理费的40
法院认为,翟雪俊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要求法官介绍案件,并许以介绍费,同时明确指出介绍的案件应是有可能胜诉或减少一定经济损失的,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司法秩序和司法公正,已构成行贿。其行贿行为已经着手实行,虽没有法官为其介绍案件但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北京市司法局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孙莹范红萍 网络编辑:陈岩 交警纠正违法车辆牵出盗车大案 北航幼儿园贪污会计由园长挖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