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须配咨询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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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1:22 京华时报 | ||||||||
作者: 张灵来源: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定下五个硬指标 本报讯(记者张灵)学校拥有心理咨询室将成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标志之一。昨天,北京市教委德育处副处长王蕤在第三届“健康杯”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
“5个有”包括:学校拥有固定的专兼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咨询热线或信箱、拥有心理咨询辅导室或谈心室、经常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具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王蕤介绍,目前各级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市教委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学校为了应付检查临时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咨询室长期闲置。为此,市教委做出重新规范,各级中小学必须拥有“5个有”才能称为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以保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有序进行。 此外,针对学校心理教师以兼职为主、拥有心理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心理教师比例不足10%的现状,市教委要求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一名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心理教师,普通教师可通过自学、学历教育、系统培训等方式学习心理教育等课程,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