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程师讨要汇率差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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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1:22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发现外币兑换人民币价不同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因依照银行内的两张汇率兑换表算出不同结果,市民邢桓将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区光华路支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自己少换的400余元人民币。昨天,
今年71岁的退休工程师邢桓起诉称,2004年11月24日上午10时,他来到中国银行光华路支行用2641.58加拿大元直接兑换了17428.88元人民币。兑换完之后,邢桓发现银行内有两张汇率兑换表,一张是外币与人民币的兑换表,另一张是外币之间的兑换表。邢桓想,无论是按照哪种兑换方式计算,能够换得的人民币应该是一样的,但他计算后发现,如果自己先将加拿大元兑换成美元再兑换成人民币的话,能比直接兑换多得到410.69元。邢桓认为中国银行做了手脚,非法多收了自己的钱。因此,他起诉到法院,要求银行退还多收的410.69元人民币。 专家释疑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教授魏敬淼称,邢桓的起诉并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国际惯例,两种货币是直接兑换的,邢桓并没有向银行提出要求进行间接兑换,因此银行直接将加拿大元兑换人民币是没有错误的。法律没有规定,按照不同的汇率兑换方法一定要算出相同结果,计算结果的不同是货币汇率差异引起的正常现象,和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中国银行的工作人员称,确实存在这种差价,而且在中国,市民利用外汇买卖获取差价利润也是合法的行为,其实就是俗称的“炒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