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能寄望于追逃和遣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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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3:49 新晚报 | ||||||||
张天蔚 日前,美国联邦调查局官员表示,美国对余振东那样的腐败官员,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 在没有英语原文参照的情况下,上述“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句式,符合我们一向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能把反腐的希望,过多地寄托在别国对中国外逃贪官的追缉和遣返上。我们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还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窘境:依然会有贪官,尤其是杨秀珠那样的大贪、巨贪,携款外逃;而且其中的大部分将有机会逃过追缉而逍遥法外。 首先,贪官的外逃之路并不那么容易被堵住。事发之前,贪官也是公民,出国的自由并不受到额外的限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交往的频繁,赃款的外逃也有着多种的渠道。 而贪官一旦外逃成功,追逃并不容易。在余振东被美国遣返之时,就有专家分析,中国与外国合作抓捕、遣返外逃贪官,依然面临着寻找贪官下落难、收集取证难、中外法律差异太大和执行程序复杂等“四大难题”。尤其是在中外法律制度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的情况下,美国官员所称的“余振东那样的贪官”,与我们所认定的贪官之间,并非同一概念。 因此,反腐的根本希望,还必须立足于防腐。没有贪官,自然就无所谓外逃;如果做不到,至少应该少“培养”些巨贪———小贪们是没有足够资本和勇气去外国“逍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