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根治矿难是对社会文明的考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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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3:59 北京青年报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经升格为部级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之下,则增设了专门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这一调整为明确的信号,证明在国家最高管理者心中,不断发生的矿难,已经到了最典型的“非抓不可”的程度。而在多管齐下的整治风暴下,相信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在一段时间内有望比较平稳。 但是,一系列特大矿难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发生,自有其复杂而必然的背景。如果这一
这一轮矿难高峰,具备两个显著的特点,其一是矿难的主体全部为国有大矿;其二是矿难集中发生在全国性能源紧缺、煤炭价格快速上涨的背景之下。这两个特点在近期矿难中同时显现,更让人对根治矿难的前景,多了一分担忧。 近年来,我国的各类矿山事故,多发生在私营小矿、小窑。人们在探讨矿难成因时,自然地将矿主的失德和资本的逐利天性,视作促成矿难的最根本原因之一。政府部门遂以强大的行政力量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窑,并得到社会舆论的普遍支持。政府部门与社会舆论的一个潜在的心理预期是,国有大矿不但具备比较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而且由“国家”控制的资本主体,理应在增值、求利的目标之外,具备更高的社会责任感,对矿工的生命会予以更多的关怀。而连续发生的特大矿难,显然打破了这种预期。在国有资本的“国有”与“资本”的两重属性中,其资本属性显然更为本质和强大。在能源紧缺、煤价飙升的背景下,国有煤矿开足马力、“带病生产”,以求迅速获得高额回报,是合乎资本属性和意志的选择。而在这样的过程中,国有大矿普遍面临着这样的局面:煤价畸低时,没钱用于加强安全生产改造;而到煤炭价格飙升时,又一心陷于有钱快挣的冲动,“没空”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而另一方面,在能源严重紧缺的局面下,煤矿企业的超能力生产,不但源于高额利润的经济驱动,促进、保障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政治需要,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这种驱动很难以安全的理由而受到必要的遏制。不断强化的能源紧缺信号,一方面终于促成煤炭市场突破了严格的价格管制,使煤炭企业增加了扩产的冲动;同时,始终被定位于国民经济发展之“血液”地位的煤炭生产,也因市场的空前紧缺而再次被强化了其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虽然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战略,已经为突破这一悖谬局面破题,但远水难解近渴。目前的经济形势下,能源生产领域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格局中,投下浓重的阴影。面对如此局面,煤炭工业的管理部门,在保证能源供应与彻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之间,也是难得两全。 因此,全面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整治,决非增加一个部门、加强若干巡查那么简单。如果确如媒体调查得出的结论,目前全国有三分之一的煤炭产能没有安全保障,则痛下决心地安全治理,就极有可能波及整体的能源供应及经济发展。但以人为本的核心,就是人民群众的安全幸福为本。而一段时间内如此集中地发生特大矿难,却与此原则严重相悖,无论原因何在,都已成为社会文明的污点。根治矿难、拯救矿工生命,已经是刻不容缓的第一课题。鉴于这一课题的艰难程度,其解决过程需要足够的决心、智慧和政治勇气。 作者:张天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