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填错账号 万元“白送”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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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4:00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记者报道 杨女士说,昨天上午9点左右,她在大兴区某银行分理处往山东枣庄的父亲处汇款1万元。汇款几个小时后,她的父亲却称未能收到汇款,后经核对,父亲向她提供的账号有误。发现失误后,杨女士赶紧找到某银行分理处,而分理处的工作人员却称汇错账号是杨女士自己的过错所致,分理处只能协助解决,但不承担后果,最终分理处表示无法帮助杨女士追回错汇的1万元。“汇款时,户名和账号不吻合,业务员至少应提醒一下。”杨女士认为银行存在审核的失误。 昨天下午,某银行分理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也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但最终未能奏效。这位负责人说,分理处要求杨女士提供错汇的账号,经核对,该账号与正确的账号相差太大,所以,分理处最终表示无能为力,要追回1万元,只能客户自己想办法。对于汇款时工作人员是否有义务核对户名和账号时,这位负责人说,汇款时,工作人员只看账号,不看户名。谈到如何补救时,这位负责人说,一般情况下发现汇错账户时,银行可以采取磨账的方式追回款项,由于在杨小姐发现失误时电脑已经显示操作成功,说明这笔款已经打出去了,导致磨账失败。汇错款后,他们没有权力直接冻结对方的账号,但他们可以向杨女士提供错汇账号的客户资料,杨女士可以找到这名客户,以协调解决问题。这位负责人说,分理处已经向杨女士提供了错汇账号的客户资料。 将款错汇他人账号,对方能否据为己有?如果收款人不愿退还怎么办?对此,律师杨灿说,依据《民法通则》第29条规定,如果实际收款人“霸占”汇款,属于“不当得利”,必须退还这笔钱。对于不当得利拒不退还的,可以起诉追讨。杨律师同时指出,虽然银行已经通过客户预留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对方的资料,但按照《银行储蓄法》和银行的客户保密制度,他们是不能够将对方的资料透露给杨女士的,只有在配合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系统进行调查时,才能够透露相关客户的资料。 昨天下午5点多钟,杨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她的家人根据银行提供的资料,动用多方关系终于找到了收款人,目前正在协商返还问题。“汇错款总是难免的,银行是不是应该出台有效补救措施,以避免客户绕很大弯子。”杨女士说。 线索提供杨女士 线索奖励300元(三等奖) 作者:侯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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