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严禁领导干部驾公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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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4:12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通讯员赵杰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危害多多。沙坪坝区区委、区政府日前发文向全区领导干部打招呼:严禁驾驶公车,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近来,在我市一些地区和部门连续发生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公车且发生交通肇事的事件,轻者损坏车辆,重者车毁人亡,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沙坪坝区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要求,作出了三条规定: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一律不准驾驶公车;任何领导一律不得审批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已经审批的一律废止。该区还将领导干部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