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体育、艺术专业考试费执行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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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07:4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自3月1日起,我省普通高考体育、艺术专业考试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普通高考体育、艺术专业报名考务费标准为:音乐类专业(含播音与主持、舞蹈、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等)每生220元,需初试(加试或面试)的专业每生另加收100元;美术类专业(含书法教育、高职对口招生美术和服装等)每生160元,其中阅卷
我省高校到外省单独组织考试招收艺术、体育类学生的,按照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省外高校到我省单独组织考试招收艺术、体育类学生的,组考学校应持所在省物价、财政部门的收费文件到我省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使用所在省财政部门监制的收费票据,方可收费。 物价部门表示,各组考学校应在报名缴费地点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不进行收费公示和使用票据的,物价部门将给予严肃查处。省物价局政策咨询电话为:0731-2212104,省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5531885,市县物价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为:12358。记者汤宇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