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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建议:修改刑法严惩胎儿性别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11:29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辛华)部分正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委员建议修改刑法,严惩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打胎等违法行为。

  在25日下午进行的分组讨论刑法修正案(五)草案过程中,数十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达了自己对出生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担忧,纷纷提出修改现行刑法适应目前的严峻局面。

  1994年中国颁布的母婴保健法和2001年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都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但只有一般的行政和经济处罚。委员们普遍认为,应当在刑法上有所体现。根据2000年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已达116.9∶100,科技部“人口与健康科技问题研究专题报告”表明这一比例已达119(正常应当为102-107),有的地区高达130。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说,性别比例长期失调将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正常婚配,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危害人口安全;同时为达到生育男孩目的而采取选择胎儿性别的行为也损害了妇女的身心健康,剥夺了女孩的生存权利。

  据了解,目前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五)草案主要增加了有关信用卡犯罪和破坏军事通信设施罪等条款,并没有涉及非法胎儿鉴定等相关条款,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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