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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地产税制有望模拟运行 先选择城市试点 再总结经验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17:17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孙玉波岳瑞芳)依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美国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正在进行的“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项目研究进程,2005年课题组将进行新的房地产税制设计并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

  这项研究工作分为两部分,2004年的研究主要是分析我国现行房地产税费的问题及改革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总结可资借鉴的国外经验。2005年新的税制在所选择城市进行模拟
试运行,以便不断改善,为最终出台不动产税提供决策基础。

  在26日举办的“中国城市房地产税费改革国际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谈到,党的十六届三次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具备条件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开征不动产税有多方面的好处,第一,不动产税将纳入财政预算内收入,征收与使用程序规范,因而可以大幅度减少现行土地税费中存在的不规范与腐败现象;第二,可以使政府分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第三,有助于遏制房地产投机行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

  谢伏瞻说,与其他税种不同的是,不动产税的征收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详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进行低成本的估价,三是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因此,要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以调整,才能最终在全国范围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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