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至浙江客车爆炸事故受害者将获得170万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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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7日17:47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昨天,记者从位于浦口区汤泉镇政府内的安徽“2·22事故”善后工作小组获悉:17名遇难者亲属和5名伤者将获得太平洋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170万元保险赔偿金。 据了解,车牌号为浙F A3855的事故客车属嘉兴善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该车系两个月前购买。2004年12月21日车辆起运时,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购买了保险,共100万元的车辆保险和每位乘客2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2月22日晚,该客车在途经宁合高速公路浦
目前,至于客车爆炸起火的原因,有关部门仍在调查中。 作者:朱宏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