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公司错登电话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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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2:42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前天,因将旅游宣传电话错印为私家电话,红螺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判赔当事人1500元。庭下,红螺公司的一位随行女律师承认打官司并不是坏事,反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上午10点,原告崔氏夫妇出现在怀柔法院。他们说,从2004年9月起,家里的电话骤然增多,都是询问有关红螺湖鸟岛旅游服务的。一家人调查后得知,原来是红螺公司在50多辆“面的”上张贴的旅游广告中留错了电话。 10分钟后,法官当庭判决红螺公司赔偿崔先生精神损失1500元。宣判后,崔氏夫妇表示对判决满意,“我们就是想争这口气,钱多钱少并不重要。”而红螺公司则坚决表示一定上诉。法官宣布休庭后,红螺公司的一位随行女律师面对记者的诉讼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为公司做免费广告的问题,她承认这确实有利于提高公司知名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