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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8年的“精神病”帽子摘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3:5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她是一名校医,8年前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2004年,她把鉴定方河南精神病医院和委托该医院鉴定的开封教育局告上法庭,今年2月18日,她拿到了法院判决书,法院确认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对她作出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为无效,判决开封市教育局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为她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本报讯昨天,曾被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的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的校医江帆拿着开
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激动地对记者说:“8年了,我终于恢复了正常人身份,再也不会有人说我是个精神病人了!”

  这份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河南省精神病医院(以下简称“精神病医院”)于1997年12月15日对江帆作出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为无效。二、开封市教育局和精神病医院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为江帆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开封市教育局和精神病医院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连带承担给付江帆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在背负着“偏执性精神病”包袱的情况下,江帆没有放弃学习和工作,1999年5月1日她获得医师资格证书,2000年4月30日获得西医普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并连续几年被评为开封市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2002年12月,江帆患上了乳腺小叶浸润癌,先后两次做了手术。

  去年9月21日的庭审中,精神病医院向法庭提出申请:“开封二职专委托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精神状况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被申请人系偏执性精神病,因此,被申请人依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请求判决被申请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1月29日,江帆被法庭告知本案已中止诉讼,要二次对她进行鉴定。12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不允许鉴定,驳回了精神病医院的申请。今年1月4日,江帆再次接到传票,定于1月13日开庭。2月18日下午4时许,她终于拿到了这份判决。

  法庭认为,开封市教育局在未征得江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委托精神病医院对江帆是否有精神病作鉴定,精神病医院接受开封市教育局的委托,而非司法机关的委托作出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程序违法,“鉴定书”应认定为无效;开封市教育局和精神病医院违反法定程序对江帆作出的鉴定侵犯了江帆的合法民事权益,使她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不法侵害,故该行为已侵犯了江帆的名誉权。遂作出本文开头的判决。

  昨天,江帆对记者说,这个判决很难让她满意。“被鉴定为精神病人后,我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经济损失巨大,法庭判令二被告赔礼道歉,但并未说明范围和形式;宣布司法鉴定无效,二被告赔偿我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驳回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710元,我负担8900元,二个被告负担810元。多少钱能买回我的健康?多少钱能买回我的尊严!”

  她告诉记者,自从被鉴定为精神病患者,她多次利用寒暑假到郑州、北京反映自己的问题,为此,她不光耗尽了自己的工资,连母亲的退休金也花完了。她没有钱再打官司了,她放弃了上诉的权利。

  (记者 路六居 实习生 董小芳)案件涉及的三方原告: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的校医江帆

  她在诉状中称,1997年开封市教育局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委托精神病医院给她作精神病鉴定,精神病医院在明知开封市教委不具有委托人资格的情况下接受委托,作出鉴定,行为已侵犯了她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她请求法院判令:精神病医院撤销其患有“偏执性精神病”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开封市教育局和精神病医院为她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其交通费5000元,住宿费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8万元。被告:开封市教育局

  开封市教育局辩称,没有侵犯江帆的名誉权,是在上级的指示下及江帆经常上访影响学校工作的情况下,作为当事人委托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对其进行鉴定的,江帆及其家人1997年就知道鉴定的事,鉴定结果仅告诉了江帆的丈夫,未在社会散布,并且江帆在1997年后,仍在学校医务室工作,多次获奖评先,鉴定并未对其造成严重后果,不应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应驳回其请求。被告: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辩称:江帆的起诉已超过时效,他们对开封市教育局出具的鉴定书不构成对江帆的名誉侵权,1997年12月12日在开封市教育局的请求下,他们派专家赴开封进行现场鉴定,根据对江帆一系列检查测试,鉴定其患有“偏执性精神病”并向开封市教育局出具了鉴定书。在整个检查鉴定过程中,江帆及其丈夫陈胜文都是明知并自愿下进行的,不存在强迫鉴定的情形。根本构不成侵害江帆的名誉权。事件回放她为何成了精神病人

  据江帆介绍,1992年,她与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文斌(化名)结婚。婚后二人常因家务琐事吵骂、厮打。1993年,儿子出生,但并没有缓和夫妻之间的紧张关系,丈夫的打骂成了家常便饭。她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频繁到有关部门反映。

  1997年12月,江帆接到学校电话,让她到开封市教育局开会,通过三次简单的对话,到场的受委托方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把江帆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江帆多次找学校和教育局讨要说法,都没有结果。无奈,她向当地法院起诉,但法院以江帆不能出具该鉴定书为由不予立案。江帆开始了上访之路,直到去年8月,某电视台在采访江帆时,从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拍下了有关她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书”,她才在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立上了案,将开封市教育局和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告上了法庭。

  此案于去年9月21日开庭审理,22日,本报对此案进行了报道。

  记者 路六居 实习生 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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