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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院 拐卖妇女主犯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6:23 天府早报

  早报讯(王鑫记者黄旭阳) 姑妈和妹妹先后被人拐卖,高火军竟从中受到“启发”,并伙同他人以招工为名将12名妇女拐骗到外地。目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火军被判处死刑。

  2003年10月,嫌疑人高火军、吕德先、王福虎先后被警方挡获。高交代,1996年,高的母亲从内蒙古探亲回来后告诉他说,那边很多人都在买老婆。高的朋友吕德先得知这一“
信息”后,竟将自己年仅16岁的“女友”交给高联系“买主”。

  事后,吕的“女友”被卖到内蒙古,吕获款3000元。初尝“甜头”后,两人又拉上亲戚王福虎一起共事拐卖。为此,3人还根据自己的“特长”确定了各自的分工。

  法院审理查明,3人前后共拐卖妇女12名。目前,高已被判处死刑,吕被判处无期徒刑,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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