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最多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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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6:23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何筝) 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我省的具体招生政策将在3月出台。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应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录取结果也要由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向社会公示。同时,高考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另外,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