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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考了几名 不得张榜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6: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条例三大亮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中小学校应当建设非营业性的互联网上网场所

  明日,《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关于未成年人的有关问题再度引起人们的关注。昨日,本报记者就该《条例》中的热点问题采访了上海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丁伟和行政法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是否公布成绩争议很大

  《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对于学校是否可以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各方争议很大。”丁伟说,学生、家长和老师均分为两大阵营。老师、家长中反对公布的认为,这会给学生造成心理压力和课业压力,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支持公布一方则认为,有压力才有动力。丁伟说,提出这一立法建议的也是学生。他们调查发现,赞成公布的,都是成绩好的学生,而成绩较差的学生则一致反对。“也有部分成绩好的学生担心自己排名下降,反对公布排名。”

  “综合各方意见,反对公布成绩的呼声较高。”对于“张榜”的概念,丁伟解释说,并不是只有“一张大纸,写上排名贴在墙上”才是张榜公布。如果学校把全班或者全年级的成绩排名印发给每一个学生或学生家长,也是张榜公布。另外,不得公布的限制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高中还是可以公布的。

  另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四川在去年就出台意见,小学生学习成绩评定应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成绩排名、公布,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和学生公布名次。但禁止在义务阶段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排名尚未进入有关立法程序。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任何人不得让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经营烟酒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条例》第八条还规定了监护人的义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

  不少媒体在报道《条例》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时采用了“首次”的提法。丁伟强调说,“这不是上海首创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早有规定。上海市只是首次规定了不得要求未成年人代为购买,烟酒经营场所应在醒目地方放置禁售标志等内容”。学校应开设“绿色网吧”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建设非营业性的互联网上网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上网服务。

  丁伟说,“绿色网吧”不同于网络教室,不仅仅上课才能使用,它要供学生课余使用。由于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是严格受限的,所以在讨论中,有青少年提出,学校应该有自己的“绿色网吧”。这一建议后来被写入草案,并获得通过。

  丁伟说,学校建设的上网场所,并不一定是免费的,但是不能用于经营。具体的建设办法由市政府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不少学校都有自己的可以上网的网络教室,但是一般仅限于课堂使用。可供学生课余时间上网的“绿色网吧”还很少见到。娃娃的事 要多听娃娃的

  据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丁伟介绍,有20多名学生参与了人大常委会立法讨论,很多条款最初都来自学生们的提议,“邀请未成年人参与立法,这在上海市人大还是第一次。”

  丁伟说,上海市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于1987年,现在面临很多突出问题,不得不改。在修订过程中,上海市人大先后两次向全社会公布草案,广泛听取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未成年人的心声,他们自己最清楚。”丁伟说,在草案的审议过程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还特地组织邀请了全市20多名中小学生,参与立法讨论。“学生们在讨论会上表现活跃。”丁伟说,学校不得公布考试成绩或排名就是学生提出来的。还有学生提出,学校周边经常有“恶少”出没,专门敲诈勒索,他们很害怕。“这一意见也在条例中得到了反映。此外,学校在暑期必须开放文体场所等不少条款都是由学生们首先提出来的。”“禁售令”将遇执行尴尬

  有专家表示,虽然《条例》中的“禁售令”是国内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最为详细的规定,但却对违规者没有规定任何处罚条款。为此,很多人对它的执行表示担忧。

  丁伟解释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酒的规定,但没有规定违法的处罚条款。按照《行政处罚法》的原则,地方性法规也不得规定处罚种类。“所以,即使1元钱的罚款,我们也没有权力规定。”

  昨日,记者走访了成都当地的12位烟酒摊摊主。他们无一例外地说,从来没有拒绝过青少年来买烟酒。也没有一个说知道国家有任何“禁售”规定,虽然他们大都认为“孩子抽烟喝酒当然不好”。

  著名行政法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是地方立法的尴尬,也反映出国家立法的疏漏。没有强制力保障的法律无疑形同虚设。”姜明安强调。对此,丁伟无奈地说,“只能由工商部门去劝阻、制止。”上海人大会在适当的时候向国家立法机关提出立法建议。“只有通过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上海市才能明确相关处罚。”本组稿件采写本报记者杨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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