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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管理控制用地总量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预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7:19 水母网

  水母网2月28日讯 为加强土地管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昨天,市政府下达《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建设项目用地除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外,在建设项目审批阶段之前,项目建设用地单位必须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预审。凡是未通过建设项目预审意见的,发改部门不予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列入投资计划
;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门不予供地。(梁鲁利 孙致霞)责任编辑:曲雁(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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