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瓦匠老总炮制亿元网络赌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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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8:37 每日新报 | ||||||||
境外“宝盈”赌博公司在南京的大股东组建以亲戚为核心的金字塔形家族公司 银行工作人员在清点赌资。 陈宝林今年45岁。高中毕业后,他先是做泥瓦匠,后来在夫子庙摆地摊。上世纪90年代初,他南下深圳,用在夫子庙赚来的“第一桶金”,大量购进原始股,成了第一代股民暴
警方亚洲杯比赛日收网 2004年4月,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调查了解到:南京某地有人利用互联网进行赌球活动,一场球赛赌资高达数十万元。经警方调查,团伙40余名涉案人员的身份已全部明确。 7月 22日,是亚洲杯中国对印尼比赛赌局的结算日。 11点 50分,白下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孙警官接到命令:10分钟后有任务。12点整,一个封口的文件袋发到他手中,里面是一个名叫彭某某的资料,这是赌博团伙的一个重要成员,专门负责交接赌资。孙警官和他的搭档守候在新街口一家酒店外。18点30分,彭某某走出酒店,开车沿中山东路向东驶去。很快,车来到了汉府街一家火锅店的门前,只见车速一慢,一辆黑色轿车迎面驶来,两车交错时,一个黑色的袋子从黑色轿车内扔到了彭某某的车上,随后车又加速向前驶去。民警立即兵分两路,对两车实施堵截,在鸡鸣寺红绿灯处,彭某某被堵在了路口。 当民警亮出证件后,彭某某乖乖束手就擒,民警当场从车后座上查获刚刚交接的纸袋,里面是捆扎好的11.4万元现金。几分钟后,送交接款的嫌疑车辆在不远处被民警截获。得知“交接手” 已人赃俱获,指挥部立即下令全面收网。在团伙二号人物陈仲勋家中,民警将其堵在地下车库内,从车内搜出了当日的网络赌博对账单,并在其家中查扣了作案用的电脑和人民币57万元,从保险柜里搜出了14本账册、账本和 4本赌博团伙通讯录。 一日之内 40余涉案人员落网 一号人物陈宝林住在市中心某高档住宅区,守候中,民警发现陈宝林的妻子先行离开,遂派民警予以控制,并进一步确认陈宝林就在家中。当天晚上19时,民警敲开了陈宝林的家门,在他开门的瞬间,一支乌黑的枪口顶在了他的额头上。此时,桌上正堆放着当日结算的50多万元现金。至19时 30分,43名团伙成员在饭店里、路上、家中、茶社、桑拿房一一落网。通过对上述人员住处、作案地点以及藏匿点的搜查,查获电脑21台、银行卡80余张、汽车 16辆、手机 30余部、现金 400余万元,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清点赃款花了半天时间 陈宝林落网后,民警在其居住的豪宅内进行了仔细搜查。陈宅室内装修极尽奢华,客厅里一个四五立方米的大水族箱格外引人注目,在柔和的灯光照耀下,五六条银龙鱼自由地上下翻动着。银龙鱼每条足有半米长,身价都在10万元以上。检查人员来到卧室,只见床头放着一只旅行箱。“里面装的什么东西?”民警大声问道。陈宝林漫不经心地答道:“你自己看!”民警遂将皮箱翻倒,打开一看,一叠叠未拆封的人民币塞满了皮箱(事后清点有200多万元)。偌大的衣橱里,摆挂着一大堆各式名牌服装,多数还未拆封;储藏室里,更是堆满了成箱的精装五粮液、中华烟;保险柜里,摆放有厚厚一沓各色宾馆、商厦、休闲健身场所的会员卡,还有几十张各家银行的存折,数百条金项链,几十条各式玉质、金银挂件及一大堆美元、港币。 在半天的清赃行动中,查获赃款共计 400余万元。而缴获的账册清楚地记录着每一笔赌资。从2003年12月以来,几乎每天都有数十万元赌资从账上进出,而随着6月欧洲杯的开赛,赌博团伙的“生意”迎来了高潮,每场比赛输赢都能达到50余万元,最高时超过百万。仅从 2004年 3月至 7月22日,该团伙赌资累计进出就达到 1.09亿元。11月25日,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对相关涉案人员开展集中搜捕行动,又将郭忠明等 35名涉案人员抓获,查获电脑20台、银行卡52张、汽车 5辆、现金 330余万元。 家族式公司网住众亲朋 据审理查明,自 2003年12月以来,陈宝林作为境外“宝盈”赌博公司在南京地区的一个重要股东,在数个赌球网站取得了CKXXXX的代理账号,以坐庄赌球非法牟利为目的,先后在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太平南路等住处,设置管理赌球网络的操作平台,吸收四十余名代理商和会员大肆组织赌球犯罪活动。 这是一个以亲戚为核心层,以朋友为下线的金字塔形的犯罪团伙,整个网络赌球团伙自上而下延伸了四个层次:金字塔的塔尖是陈宝林,他是境外赌博集团在国内发展的一个重要股东,负责承租赌博网络与后庄的联系结算,发展总代理商、代理商和会员,掌握现金支付、回笼和信用卡结算交割。第二层是总代理商,他们大都是陈宝林的近亲属和朋友,既在团伙中有明确的分工,又发展了自己的“下线”,组织了网络分支。第三个层次是三级代理商,他们负责上下的联系,并与参赌人员直接结算赌账。第四个层次是会员,是大批直接下注参与赌博的赌客。 为严防有人向外泄露团伙情况,团伙的主要涉案成员大多为陈宝林的近亲属以及朋友,组织极为严密。陈宝林总负责该犯罪团伙的一切行动;陈中勋负责每天上网查看赌球下注情况,向陈宝林汇报后,与参赌人员对账,指挥记账、银行卡划账交易、现金交割等具体事宜;彭某某、王某、吴某负责按指令与参赌人员进行现金交割;陈X生则负责按指令用银行卡与参赌人员进行赌账交割;徐某、简某等人负责赌账记录和管理。陈宝林按月付给团伙成员1000元到20000元不等的报酬,俨然一个“家族式赌博公司”。 《南京晨报》供本报专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