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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缴3万就可开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08:38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北京讯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正式分组审议公司法修订草案,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从10万元降至3万元,并允许出资人在2年内分期缴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公司法修订草案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做了大量改动。

  现行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额为:以生产经营为主和商品批发
为主的公司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人民币10万元,并要求一次性缴足。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为5万元。昨日审议的修订草案将门槛再次降低,将注册资本降至3万元。草案还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晓森认为,这个变化将鼓励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市场。(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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