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明撰文论述:道德产生的主体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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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0:08 光明网 | ||||||||
易小明在《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1期撰文认为,道德产生于人类的合作性劳动,这种合作经历了一个从人类整体活动中无意识的自发合作到有意识的自觉合作,再到个体获得不断发展之后的对过分自我意志进行调控的理性的功利的合作这样几个阶段,这些合作都是以人类同一性为内核而展开的。所以,人的共同性是道德产生的主体内在基础,自然共同性是道德产生的主体自然基础,社会共同性是道德产生的主体社会基础,而在实践中人的自然共同性不断社会化、人的社会共同性不断增加的过程也就构成了道德不断发展、不断从必然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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