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书:我国投资8500亿元开发西部重大工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0: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樊曦)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发表的《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指出,为加快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中国政府自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西部地区陆续新开工60个重大建设工程,投资总规模约8500亿元人民币,对带动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白皮书说,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5年以来,中国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以及120个自
据统计,中国政府自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开始,就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如内蒙古包头钢铁基地、宁夏青铜峡水电站、新疆石油勘探等,以及四川至西藏、青海至西藏、新疆至西藏等公路干线和包头至兰州、兰州至西宁、兰州至乌鲁木齐的主要铁路干线。20世纪90年代,修建了宁夏中卫至陕西宝鸡铁路、新疆南疆铁路、塔城机场等一批大型交通设施。2000年以来,中国通过投资建设“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等一批重大工程,帮助民族自治地方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白皮书说,中国对西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发展给予特殊安排。1984-1994年,国家投资、全国9省市援建西藏43项工程,总投资达4.8亿元人民币。1994-2001年,中央政府直接投资39亿元人民币,建设了30项工程;东部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投资9.6亿元人民币,援建了32项工程。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2005年)期间,中央政府在西藏投资312亿元人民币,建设117个项目。 白皮书说,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相继大规模地实施了惠及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县出口公路建设”、“西部通县油路工程”、“县际和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投资近1000亿元人民币,新建和改造了22.5万公里农村和县级道路,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交通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 相关专题:《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发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