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出台新机动车事故赔偿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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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1:37 新华网 | ||||||||
一些行人正在上海市的街头穿越马路。 在红色信号灯下,一些行人正在上海市的街头违章穿越机动车道。 2月27日,在红色信号灯下,一些行人正在上海市的街头违章穿越机动车道。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规定“无责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在封闭道路上,“无责事故”中的机动车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新的规定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华社记者陈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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