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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网婚妻子怒告“重婚” 专家称其并不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14:16 江南晚报

  在这个网络无孔不入的时代,许多人的感情表达方式发生了颠覆性的革命。不少网民或朝三暮四,或假戏真唱,由网友发展成网恋,进而修成了网婚。记者获悉,一中年妻子因丈夫在网上结婚生子,觉得自己受到冷落,一怒之下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法庭,并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昨日对当事人林女士和张先生进行了采访。

  缘起:

  丈夫迷恋网络结婚生子家住哈尔滨的林女士赶时髦也安装了一台电脑,并在小区内率先申请了宽带上网,一下班夫妻俩就一起在QQ上聊天,好不自在。后来,由于时间一长,她对聊天失去了兴趣。倒是她的丈夫张先生从此迷上了网络聊天,此后令她奇怪的是,丈夫每天上网的时间越来越长,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还很神秘。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让她发现丈夫竟然在网上有了老婆,还共同抚养了一个孩子。接着她好奇地翻看丈夫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丈夫已经和这名女子在网上结婚两年了,还有了孩子。随后,林女士追问丈夫,得到的回答却是,这是网络虚拟婚姻,大家根本见不了面,和聊天一样是排解无聊时间的,还让她别当回事儿。

  结果:

  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法庭东窗事发之后,林女士觉得这是丈夫对自己的不忠,而且过去一段时间自己受到了冷落,此后两人之间争吵不断。她考虑了一个多月,向张先生提出离婚。张先生不同意,她最终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得到其夫的精神赔偿费。

  她认为这种虚拟的婚姻已经给现实中的夫妻生活造成了伤害,使得其丈夫对现实中的家没有了感情。“网络中也是结婚行为,不论双方是否见面。”她在诉状中称,其夫在网上结婚生子,这种“重婚”行为对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对此张先生却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在网上无聊消遣而已。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原则,无论是“网恋”还是目前极为流行的“网婚”,显然都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因此没有重婚之嫌。

  专家:

  网婚不违法但有关道德一位婚姻法专家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网婚虽有悖社会道德,但现行法律还没有有关条文称网婚违法。《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只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其婚姻关系才能成立。网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仅仅属于一种道德自我评价的问题。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一位杨教授说,目前人们热衷的网上虚拟婚姻游戏,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现实婚姻的不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虚拟婚姻是弊大于利的。

  (肖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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