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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峰谷电价推迟执行 夜间用电将比原来便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2: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记者昨日获悉,原定于今天实行的新峰谷电价方案将推迟执行,但基本内容没有改变。新政策实施后,企业用电高峰期的电价将是低谷期的3.16倍,比以前的2倍多又拉大了不少。而根据该方案,在夜间用电低谷时生产,让电给居民,工业企业的用电比原来更便宜。

  电价基本内容未变

  记者了解到,为了缓解今年电力紧缺的压力,确实保障居民用电,广东省经贸委和广东省物价局希望发挥“价格杠杆”,指导企业合理用电,今年初,我省计划出台新的峰谷电价方案,峰谷电价由大工业推广到普通工业专变用户,将高峰、平段、低谷的比价从原来的1.35∶1∶0.6调整为1.58∶1∶0.5。居民和农业用电不实施峰谷电价。记者了解到,原定于3月1日实施新的峰谷电价,但广东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证实,由于刚刚国家发改委的审批,目前还没有形成文件下发,新的峰谷电价将推迟执行,但基本内容没有变。

  据了解,今年广东还将严格执行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六个行业实行的差别电价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严格执行高价格限制政策甚至停止供电,抑制高电耗产业过快发展给电力供应带来的压力。

  鼓励企业低谷时生产

  据电力部门专家分析,根据新政策,我省峰谷电价的比值将从目前的2.25∶1拉大到3.16∶1,这个价格差是比较大的,可以预见,在全省用电高峰即将到来之际,拉大企业用电价格差,会对用电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增加其成本支出,但也是鼓励企业在用电低谷时生产,而居民正常用电也得到了比较好的保障。

  据广州市经贸委能源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在夜间生产,可能增加一些企业的管理费用,但是如果非连续性生产而且用电量大的企业,节省下来的电费比增加的管理费用还要多,总体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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