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卫星残骸贩卖引发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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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2:34 新京报 | ||||||||
湖北一男子赚得3750元成被告 本报讯湖北竹山县的韩家诚用3000元购得一卫星残骸,转手净赚3750元,被人告上法庭反而赢了官司。近日,这起由“天外之物”引发的罕见官司在竹山法院审理。 2004年9月,用于科学实验的一颗卫星坠落在竹山县得胜镇境内,被一村民拾得。由于
刘安华应约前来,双方经反复协商,认定残骸按铝1900斤,单价3.5元/斤;铁100斤,单价2元/斤计算,计款共6750元,当日货款两清。韩家诚用其中的3000元支付该村民,其余3750元据为己有。次日,得知详情后心里不平的刘安华以卫星残骸不全是铝,韩家诚欺诈为由,一气之下将韩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返还货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买卖合同成立,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武汉晨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