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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不抵债达1.92亿"明思克"被裁定破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2:43 新闻晨报

  晨报讯据深圳特区报报道,因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67亿余元,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75亿余元,资不抵债金额为负1.92亿余元,明思克航母公司截至2004年11月已严重资不抵债。经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昨天上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宣告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思克航母公司)破产还债,并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

  深圳市中级法院裁定显示,明思克航母公司是1998年12月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由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492亿元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因受资本方贷款及担保影响,承担巨额银行利息,致使负债额不断加大,其中欠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人民币4.76亿余元,由于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几家金融机构先后向法院提出让明思克航母公司破产还债的申请。法院于去年10月依法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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