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报名三年才去学车过期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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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3:11 山西晚报 | ||||||||
本报2月28日热线消息(记者葛薇)许多“准驾驶员”在驾校报名后,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迟入校学习的时间,最终超过了学习期限,白白交了数千元的学费。今天,太原的毛姓女士反映,她于2002年11月在太原市白龙庙驾校报名学习机动车驾驶,因工作繁忙,在学习完理论课程之后,就没接着学习实践课程。昨天,当她与驾校联系,表示想要继续学习时,驾校工作人员告诉她,过期啦!不能再接着学了。
毛女士认为她既然已交了1800元的学费,就可以继续她的驾驶学习,驾校没理由不让她学。 今天下午,记者采访了白龙庙驾校的负责人,他们无奈地说,像毛女士这样的粗心大意的“准驾驶员”还真不少。因为车管所对机动车驾驶学习期限的明文规定是两年,学员在报名时就得到过通知。去年,驾校工作人员曾逐个给学员们打电话,提醒他们在学习有效期内尽早完成学习。如毛女士想考取驾照,只能再一次报名,学费也得再次交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