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有了“硬杠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3:20 济南时报 | ||||||||
时报2月28日讯(记者王进)明天起,随着一项规定的实施,济南将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将施工对城市交通、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济南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制定的《济南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济南市区内所有市政施工都应当遵照执行。
现场环保有据可依 按照规定,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设置分隔设施。凡设置全封闭施工分隔设施的,均应采用高度不低于1.8米的彩钢板;凡设置半封闭施工分隔设施的,则应采用高度不低于1米的护栏。施工现场不得堆放沙石、灰土类施工物料,工程弃土应当及时清运。 市政施工应当控制使用强噪声、强振动的施工机具。22点以后禁止使用强噪声施工机具。施工过程中禁止随意排放污水或工程废水,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市政排水管道。 施工也应便利通行 在行人和车辆密集的路桥施工时,施工方应与交警协商制定交通示意图,并做好公示与交通疏导。封闭交通施工的路段,要有特种车辆和沿线单位车辆通行的通道和人行通道。影响居民出行的现场,应设置安全的便道、便桥,施工中产生的沟、井等应设置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 管线刨掘不能乱来 在进行地下工程挖掘前,建设单位应会同管线产权单位查清施工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填写“管线交底卡”,向施工单位进行详细交底。如因施工需要停水、停电、停气、中断交通时,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告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提前告知沿线单位及居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