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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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4:08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月28日下午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会。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五)、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2号、3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些法律。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关于批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特权与豁免公约》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