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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国银行“腐败楼”责任人两年前被判受贿罪 昨日再被追诉失职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4: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新华社杭州2月28日电备受社会关注的温州中银大厦“腐败楼”的主要责任人原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行长叶征、分行基建办主任陈传信均因漏罪再度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提起公诉,28日上午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据悉,若此项罪名成立,两人将增加3至7年刑期。

  现年67岁的被告人叶征和现年68岁的陈传信,均于2003年3月,因受贿罪分别被市中院
和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5年,后都因病被暂予监外执行。

  检察机关认为,叶征、陈传信违反国家有关建设法规,对中银大厦的工程建设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该大厦因严重质量问题被爆破拆除,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和《刑法修正案》有关规定,应当以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追究刑事责任。

  叶征的辩护律师认为,叶征不是中银大厦的直接主管行长和基建办的具体负责人,他只能承担行政上的领导责任而非刑事责任。中银大厦曾经国家权威机构检验,加固后可以达到安全性,故大厦被拆不能认定“后果严重”。

  当日庭审后,法院未做出当庭判决。

  据悉,1995年6月,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投资3500万元,开工建造22层的中银大厦。1997年大楼封顶。经温州市建设工程质监站及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多次检测、鉴定,认定大楼主体工程及地下基础工程质量均不合格。2004年5月1日,温州市政府根据国家级建筑工程质量专家组的“终审”建议,废除“加固”方案,对“腐败楼”实施定向爆破拆除。

  2001年,纪检及司法机关查出中银大厦特大腐败案,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涉案人员43名。部分相关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但叶征受贿案与腐败楼无关。大厦一爆破,损失额随之确定。此后,社会各界对叶征的追责声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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