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民工荒” 浙江新型劳资关系浮出水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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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5:34 都市快报 | ||||||||
嘉宾: 浙江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 陈诗达浙江省劳动监察总队监察二科科长王更生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根据全省8个劳动力市场统计,2005年春节后,浙江企业通过劳动就业市场共发布就业岗位63万余个。与此同时,在劳动就业市场登记就业的外来劳动力为25万余人。两者相较,缺口达到37万余人。”浙江省劳动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
民工荒使民工获得话语权 陈诗达:浙江政府正在让民工分享公共红利“民工荒”现象是一个机会,它使民工们获得了一定的话语权,也使得企业开始重新审视劳资关系。中国是一个劳动力相对过剩的国度,非公企业的发展在给浙江经济带来活力和生机的同时,也使劳动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由于一些企业主长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忽视了人力资源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主认为廉价劳动力会源源不断,即便清楚自己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也认为还会有更多的“后来者”可供选择。因此,不但不注重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反而随意侵害民工权益,导致劳资纠纷复杂化和尖锐化。终于,长期处于劣势、被压迫无望的民工作出了“用脚投票——离开”的方式进行抗议,以民工荒让企业为长期忽视民工权益付出了成本和代价。这种代价,已经让浙江一些企业认识到,任何一个企业要发展都是离不开劳动者的,离不开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有效结合。必须尊重民工,才能让他们发挥更好的作用。企业开始以提高工资水平,实行人性化管理等方式对民工从劳动环境、精神生活方面加以关注。我注意到,吕祖善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浙江政府、城市要关注民工的民生问题,要使他们享受到社会公共的发展成果。很明显政府已经在这方面开始转变,提出要能够平等地让民工分享公共红利。王景新:民工荒催生带薪休假审视三五年前的浙江,类似给农民工加职务工资、带薪休假,都是难得一见的。这一切的出现,不能不提“民工荒”的功劳!2004年,杭州、宁波等地率先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本届人代会上,又有代表提交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议案。这都说明,政府部门的立场正在悄悄发生变化,由过去只盯着GDP数值转而关心均衡及公正。过去,浙江各级政府部门常常组织官员到各地招商引资,而在过去的两年中,绍兴、义乌、永康等地政府部门却纷纷出面去外省招工,建立自己的劳务输入基地,并提供优惠政策。比如预先支付工资、提供来浙路费等等。这也许是一个重要的信号:浙江政府由只是青睐于资方,也开始把眼光投向了原来一直被忽略甚而被歧视的民工了。除了投资环境,就业环境也正在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竞争力。王更生:民工荒是打造和谐劳资关系的一种契机民工荒现象的出现,是打造和谐劳资关系的一种契机。至于这种契机最终能否真正形成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浙江省经济的发展,还有待于时间的检验。由于民工荒的出现,在过去几年中浙江众多民营企业纷纷推出措施求解,有拉拢人心式的同吃年夜饭、为员工包车送回家;也有实质性的加工资等行为。但从整体上来看,这些改善用工条件的企业大多是用工紧缺行业的部分企业,他们在浙江民企中所占的比重不大,在整体上能否起到市场调节、改善用工环境的作用,还不能过早下结论。另一方面,民工荒其实是农民工一种无意识、不自觉的抗争行为。目前中国5.5亿劳动力和不到20亿亩土地的现状也使得劳动力的供应几乎是无限的,这一事实不可能在短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只要产权关系不变,完全正义、完全平等的劳资关系永远不会出现。尽管如此,民工荒仍将对民营企业劳资双方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劳方开始获得有限的讨价还价能力。由此,打工者的工资以及工作条件会出现有限度的改善机会。 什么是和谐的劳动关系 陈诗达:应建立在平等的“契约化”就业基础上首先要清醒地认识到,和谐的劳资关系也是生产力。劳动关系的和谐包括多方面,首先是劳动关系的稳定,从目前来看,现存的劳资关系是极不稳定的。新型的劳资关系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契约化”就业基础上,但实际情况是目前企业的用工已越来越临时工化,合同期限越签越短,是一种短期化的掠夺式的用工行为。要充分认识到劳动关系短期化的弊端。这方面日本的用工制度可以提供借鉴。日本的工人一进厂就享受终身雇用的待遇,老板知道要使用工人一辈子,只有提高他终身的技术,企业才能受益。所以愿意为每一个劳工一生的劳动生产率负责,使之享受“终身教育”。王景新:可以吸收农民工代表进入企业管理层劳资关系主体双方有着各自的权益,各自追求自身的权益,有着不可避免的矛盾。但在劳动关系这一统一体中,大家又有着共同的利益:生产效率。只有主体双方对各自不同的权益予以承认,形成共识,才会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作、协商、协调,才能极大地提高生产率,才能真正全面实现各自的权益。在民工荒的影响下,浙江部分企业通过种种途径改善农民工境遇,对创建和谐劳资关系具有积极意义,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建立劳资双方平等沟通的平台,首先是建立强有力的农民工会。建立农民工会首先有利于民工,有了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其次也有利于企业主,因为企业主面对与众多分散的农民工,一旦出现矛盾是很难解决的,而利用工会来解决企业与单个农民工之间的矛盾显然要方便得多。其次,企业可以适当吸收农民工中的代表进入企业管理层。而更进一步的解决方式就是部分职工持股,改变企业的产权结构,使部分民工享有双重身份,既是农民工又是股东,以此最大程度地调动农民工积极性,调整劳资关系。 民工荒某种意义是技术工人荒 陈诗达:浙江企业要注重员工培训农民工待遇差,地位低,政府与企业有绝大部分责任,但农民工自身也应承担部分责任。要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也是不可或缺。据调查分析,在浙江打工的民工中,约有3/4文化程度都在初中以下,其中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的占16%左右。具有职业技能的更少。相反,在劳动力市场上企业招聘人员条件大多都要求“文化程度初中以上”,约有80%的企业还要求“技术熟练”。因此,目前城市民工紧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技术工、熟练工的紧缺,是企业用人素质提高、产业工人素质跟不上的反映。目前浙江的“民工荒”,属于劳动力市场的表层危机,更深层次的危机是劳工缺乏训练。因此,国家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使职业教育和培训直接对劳动力市场负责。浙江企业也要注重增加员工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支出。未来谁拥有了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谁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记者金立鹏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