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性别比失调需对症下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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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6:32 时代商报 | ||||||||
日前,数十位全国人大常委提出修改刑法、严厉惩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打胎等行为的建议。我认为,应对性别比失调,法律手段是必要的,但更是一个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心结”,即便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及流产能被遏制,但遗弃、贩卖女婴的现象更有可能增多。
在我看来,当务之急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尤其是在农村,要出台针对性政策。 其次,切实完善女性就业保障制度。另外,要让人们真正从内心敬畏生命从而善待女婴,敬畏自然从而顺从自然。 郭纯(公务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