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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落马牵出3厅干10处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7:37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丁鑫发(右图),61岁,江西南昌县人,先后担任江西省军区副参谋长、武警江西省总队总队长。1992年3月至2001年初,任江西省公安厅厅长,2001年6月,任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4年7月,丁鑫发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中纪委立案审查;12月,中纪委宣布开除丁鑫发党籍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这位前任公安厅长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前后1个多月,江西政法系统3名厅级、10名处级干部先后被免职。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风暴刚刚掠过江西政法系统。

  “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涉案”2004年7月2日,丁鑫发在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里,被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宣布“立案审查”,直接带往北京。12月,丁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据2004年12月7日《江西日报》报道:丁鑫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干预案件查处等手段,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子丁某某、其妻章某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07万元;利用职务之便为儿子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不正当利益;挪用公款210万元;打击报复举报人。

  坊间则一直流传着中央有关领导对丁案的批示:“丁鑫发同志做得太过分了。”

  “丁出事后,大家就都在猜测,还会有谁谁谁可能被牵涉进去。毕竟他在公安厅长的位置上坐了近10年,势力笼罩太大了,下面的人难以独善其身。”江西省公安厅一名人士说。但当风暴突然降临时,这名人士还是“无法料想会有这么多人涉案”,“用地震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2004年11月,在江西省公安厅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江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蔡安季宣布,因涉及丁鑫发案件,免去厅机关6名处级干部的职务。这6人分别是装备财务处处长、禁毒处处长、宣传处处长、两化办主任、交警总队总队长和一名副总队长。

  几乎同一时间,江西省检察院在全院中层干部大会上,以几乎同样的理由免去4名处长的职务,包括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人事处处长、计财装备处处长、反贪局局长和控申检察处处长。

  12月底,一个惊人消息再次传出:经江西省委研究决定,省政法委一名正厅级副书记、省公安厅一名副厅长和南昌市公安局局长同时被免去职务。至于为何免职,虽然省委的有关文件上没有说明,但外界舆论普遍把他们和丁鑫发联系在了一起。

  “事情没有结束,风暴还会来临。”政法界多名被采访对象如是说。

  儿子搞色情服务老子“护航”1个多月的时间里,1名正厅、2名副厅、9名正处和1名副处先后被免职,这在江西政法系统从来没有过。有关部门至今尚未通报具体免职原因,但从他们的官场活动背景看,大多隐约可见丁鑫发的身影。

  丁鑫发的长子丁少华和丁少华的岳父张良琛,在赣州经营过一家豪华酒店———中顺国际会所。南昌市公安局一名分局长回忆,酒店开张那天,他刚好在赣州办案,被相识的张良琛请去吃饭,发现时任赣州市公安局局长的刘刚也来捧场。刘刚正是此次被免职的南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据2004年11月27日《羊城晚报》披露,这个中顺国际会所是丁鑫发助其亲家以港商的名义,仅用数十万元买下价值数百万元的位于市中心的市体育场改建而成的。“会所吃喝嫖赌一应俱全,违法赚取巨额利润。”一位知情人说,那个时候,中顺国际会所桑拿部的规模可谓全省最大、最豪华,并有色情服务藏身其中,为此酒店还辟有一条秘密通道。“显然,中顺国际会所离不开当地公安的背后支撑。”

  这次被免职的江西省政法委副书记荣某,恰好是刘刚在赣州的前任、赣州行署公安处处长。

  相比之下,一同被免职的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某和丁鑫发的关系则比较明晰:据说丁在武警江西总队任职时,马做过他的秘书;丁到省公安厅后,把马也带来了。在丁离任前,马被擢升为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

  任人唯亲建起“丁家王朝”丁鑫发用权的家族化、圈子化在江西广为人知。“谁得罪他了,就别想晋升,而想再求上进,就得想方设法进入他的权力圈子。”江西省公安厅多名人士如是说。

  一名资深记者则说,他下到各地采访,和当地官员聊天时,经常听到对方发牢骚:“丁鑫发又要安排人了。”

  丁的老家南昌县广福乡,许多年轻人没考上大学,最大的想法就是能当兵,提干,再当警察。事实上,南昌市公安局很多民警就是广福人,据知情人透露,他们大多得到了丁鑫发的“照顾”。

  在江西政法界,丁提携亲友、结党营私、打击异己的做法广遭诟病。丁鑫发用人喜欢用老部下,特别是自己圈子里的人。此次免职的处级干部中,许多就是丁担任江西省军区副参谋长和武警江西总队总队长时的贴身部下。丁升任省检察院检察长后,也从省公安厅带了一批人去,担任重要部门负责人。比如被免职的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干部人事处处长,就曾做过丁的秘书。

  从这些被免职干部所在的部门看,不难看出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的“人事”和“钱财”都被丁鑫发牢牢掌控,而交警总队、反贪局、控申检察处等要害部门也在丁的势力垄断范围之内,当地政法界不少人士把这种势力笼罩称为“丁家王朝”。

  丁鑫发事发5个月后,其妻子章某也被中纪委带走接受审查。她是在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的位置上退休的。加上去年5月丁的儿子和亲家被中纪委立案审查以及此次多名政法干部的免职,有人称,“丁氏家族”和“丁家王朝”终于土崩瓦解。

  落选之后依然主政公安厅丁在公安厅主政近10年,是当时江西各厅、局长中连任时间最长的,有人认为,这为他扩充势力、垄断干部任免大权提供了温床,但江西省社科院研究员王明美称,关键不在此,而在于现有干部任免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督体制的不到位。

  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中层干部指出,一旦进入权力圈子,很多人想到的也不是感谢组织,而是感谢提携自己的关键领导,很多人越陷越深,互相织就一张庞大而牢固的群体性保护网。

  2000年6月,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有关厅、局长的投票选举中,丁鑫发意外落选,票数居然未过半。但丁仍以厅党组书记的身份主持工作。经过一番运作,他在下一次的选举中高票当选。

  几名当年的人大常委告诉记者,“尽管丁鑫发不好的名声早有耳闻,但在第二次投票前,有关部门一一做工作,再说他还是厅党组书记,所以最后还是投了他的票”。

  丁鑫发主政省检察院后,主抓了一批叫响全国的大案,开始让外界注意到检察权的力量。正是在此任上,丁鑫发阻挠了“白冰案”的侦查,并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举报人。

  南昌市公安局8年换了6任局长

  去年7月,丁鑫发事发后,南昌市公安局党委传达了江西省委的有关通报。在局有关会议上,时任南昌市公安局局长的刘刚侃侃而谈:“大家有问题要讲出来,要站稳立场,相信组织,向组织坦白。”但一二个月后,刘刚就很少出现在办公室里。“实际上,中纪委一直在找他谈话。”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人士透露。

  2004年12月25日,上午,南昌市公安局突然召开中层干部大会,刘刚被宣布免职。“自从原来的局长曾新民出事后,从1997年到现在,短短8年时间,我们已经换了6任局长,平均每任局长在位时间不到1年半,可谓全国罕见。对他们的频繁更换,我们早已麻木了,谁上谁下似乎都逃不脱‘短命’的怪圈。”南昌市公安局一名中层干部自嘲地说。

  1997年初,南昌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曾新民锒铛入狱,后因犯受贿罪、徇私舞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后来接任的5任局长,在位时间分别是:9个月,2年半,1年8个月,11个月,1年8个月。

  值得关注的是,继曾新民之后的第一个“短命”局长,就是此次被免职的省交警总队总队长。他和丁鑫发是同乡,还有人说他是丁鑫发的堂弟。他当局长时,和局党委书记斗得厉害,互不买账,为众人所知,“书记在党委会上主持部署工作,他就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另行一套”。

  据说,曾新民和时任省公安厅厅长的丁鑫发十分不和,一次会议上还出现过两人抢话筒的尴尬。但曾新民之后,至少有3任局长被认为和丁关系密切。这和后来地市公安局长的任命方法改革有一定关系。原来是以地方意见为主,报省公安厅同意即可,后则改由省公安厅提出人选,再征求地方意见。

  “省厅和地方的利益博弈不可避免,矛盾也就难免,当种种矛盾纠结一起不可调解时,只好局长走人。”江西省公安厅有关人士分析。还有一种意见认为,省城的公安局长重权在握,相对容易出问题,一有风吹草动立即走人,乃官场潜规则。

  南昌市公安局一些人士更倾向认为,是敏感的人事安排问题让这些局长焦头烂额,“只要涉及人事问题,谁都难当”。据《南方都市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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