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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高招凸现七大变化 考生档案增加诚信记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1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教育部出台《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考生档案、外语听力测试、考生“加分降线”、高校预留计划等方面,有较大变化。

  考生档案增加诚信记录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今年规定,考生的电子档案中将在考
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基础上,增加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而且须与考生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省级招办应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对采集的考生信息进行校验、确认,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一致,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湖北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外语听力测试各省自定

  今年开始,高校招生对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并将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

  考生“加分降线”向社会公示

  教育部规定,符合可“加分降线”投档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或降线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分值最多不得超过20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1)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4)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3)烈士子女。根据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增加20分投档。此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类考生不得报名

  今年规定: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取消去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不得报名”的规定。

  高校预留计划不超过1%

  今年规定,安排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凡有预留计划的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报主管部门备案。

  已录考生延期报到须书面申请

  今年规定,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天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取消去年“延期时间一般不应超过2周”和“高校对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规定。

  招生章程5月1日前公布

  高等学校应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内容包括:高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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