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今起施行3个新条例 涉及市容用水和工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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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4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饲养宠物不准影响环境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彭岚通讯员易先云)从今日起,新的《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颁布施行。新《条例》规定,对乱吐乱扔罚款50元;对在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物的阳台、窗外、屋顶堆放、晾晒、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行为,首次增加了处罚规定;明确规定了垃圾生产者逾期不缴纳垃圾费的,将按日
严重浪费水可罚两万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朱安璋通讯员张军)今日起,经营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高耗水量行业的非居民用水户,未安装或擅自停用节约用水设施的,将被依法处以5000元-10000元的罚款,最高可处以20000元的罚款。这是从今日起正式实施的《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据悉,该《条例》的实施,对居民正常用水暂无影响。 公司开业六月未建工会要交筹备金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卿通讯员李敏、胡文辉)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总工会了解到,《武汉市工会条例》今起实施。据该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应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开业或者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未建立或重新建立工会组织的,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或者产业、行业工会可以依法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其收缴工会筹备金。工会建立后筹备金全额返还给该单位工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