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买进6850元卖出 卫星残骸官司“倒爷”获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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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8: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朱江、余敬海)家住竹山县大庙乡的韩家诚,以3000元购得卫星残骸,以6850元卖出,转手净赚3850元,被人告上法庭反而赢了官司。近日,这起由“天外之物”引发的官司在竹山县法院审理。 2004年9月,用于科学实验的一颗卫星坠落在竹山县得胜镇境内,被一村民拾得。由于该卫星没有回收价值,发射方承诺拾到者可自行处理。韩家诚得到这一信息后,便与拾得者
9月10日,刘安华应约前来,双方经协商这样计算残骸:按铝950公斤,单价7元/公斤;铁50公斤,单价4元/公斤计算,计款共6850元,当日货款两清。韩家诚用其中的3000元支付给该村民,其余3850元据为己有。次日得知详情后,刘安华以卫星残骸不全是铝,韩家诚欺诈为由,将韩诉至法院,要求退货并返还货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本案中,原告作为买方,在验货交款时,已知卫星残骸中的成分不全是铝而付款收购,并实际履行,其买卖合同成立。原告提出反悔,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