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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试管婴儿状告医院”案在京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9:02 东方早报

  早报讯

  昨日,国内首例试管婴儿起诉医院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开庭。7个月大的试管婴儿雯雯(化名)作为原告,状告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存在“严重医疗过错”,导致母亲在生下她两个月后去世。雯雯的父亲方先生及两位律师作为她的代理人参加了庭审。来自湖北的方先生原来在北京一家外企做首席代表,事情发生后,带着女儿返回了武汉。方先生称,他和妻子恋爱
8年后结婚。2003年,妻子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接受了试管婴儿移植手术。去年6月22日,妻子做产前检查时被查出患有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羊水过少等异常分娩情况,医院处理计划为“尽快阴道分娩”。6月24日到28日,医院5次为妻子注射了催产素。其间,因为妻子疼痛难忍、尿血,家人曾要求医院做剖腹产,但医生说产妇血小板低且动过手术,适合顺产。

  6月27日9时,医院为妻子实施了人工破膜加催产素引产,妻子才生下女儿。但被转到病房不久,妻子突然出现不适,心肺功能停止并丧失意识。医院为深度昏迷的她实施了子宫全切手术。9月18日,昏迷了两个多月的妻子停止了呼吸。方先生认为,医院在产妇存在多种不适宜进行阴道分娩因素的情况下,拒绝实施剖宫产,严重违反医学常规,刚7个月大的雯雯作为原告,向医院索赔各项损失130余万元。起诉书中称北大人民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其母死亡,但被告北大人民医院认为不存在过错不应赔偿。同时医院多次提到,在采取的关键的医疗措施上,都是经过患者和患者家属同意签字的。原告一方认为医院应举证自己不存在过错,表示不申请做医疗鉴定。庭审持续了一整天时间,没有当庭作出判决。《新京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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