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推迟执行新电价方案 峰谷电价比升至3.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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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9:4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记者 徐海星)我省原计划今天实行的新峰谷电价可能要推迟执行。据广东省经贸委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方案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但还没形成文件,因此可能推迟实施。 上半年将实行新峰谷电价
据了解,新峰谷电价执行时间将在上半年实行,基本内容没有改变,新政策规定,企业用电高峰期的电价将是低谷期的3.16倍,比以前的2倍多拉大不少。电力部门、省经贸委专家昨表示,新峰谷电价将促使企业尽量把生产时间调整到低谷或平段,从而更多的让电与民。 据悉,新峰谷电价由大工业推广到普通工业专变用户,将高峰、平段、低谷的比价从原来的1.35∶1∶0.6调整为1.58∶1∶0.5。居民和农业用电不实施峰谷电价。 钢铁等六行业实行差别电价 记者昨从广东省经贸委获悉,今年我省还将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六个行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主要是防止高耗能产业发展过快,给电力负荷、电力供应都带来较大压力。 市电力主管部门昨天说,广州用电负荷中,工业占45%左右,虽然供电负荷总体比较紧张,但是在晚间商业和居民用电大幅度下降后,电力的整体负荷仍有空间。有关人士说,对用电量大而且是非连续性生产的企业,在低谷用电时段生产节省下来的电费比增加的管理费用还要多,更能“省钱”。可以预见,在全省用电高峰即将到来之际,拉大企业用电价格差,会对用电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增加其成本支出,但也可以规范其更好地节电节能。(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