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0:4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3月1日消息(记者吴新伟)2月28日,在渝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称,在今年的人代会上,他们将提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议案。 代表们认为,食品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尤其是从农田到餐桌,至少涉及管理以及监督的单位就有10余个。因此,由于工作量特别大等原因,也由此带来食品安全的诸多问题。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地方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严等
为此,代表们建议,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建议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便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统一领导、协调食品安全监督和整治工作,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增强大局意识。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