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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管理新制度明确规定:九类食品不能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1:19 龙虎网

  【龙虎网讯】近日,市工商局首次制定出的《南京市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九类食品必须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九类食品分别为,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市工商局管理新制度明确规定:九类食品不能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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