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年度考核通用评价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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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1:43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2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人事厅获悉,《辽宁省公务员年度考核通用评价标准》已正式 出台。德、能、勤、绩、廉这五个字,成为今后考核我省29万公务员的标准。其中,被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 在确定为不称职的次月降低一职使用。 “德”字标准中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规范、公共服务意识四个方面,
“能”字标准对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创新能力、业务工作能力、计划能力、学习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协作 配合能力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勤”字标准则要求公务员有事业心、责任感,要履行职责、敬业奉献、遵守出勤规定等。 “绩”字标准要求公务员完成工作质量高、效率高,业绩突出。 “廉”字标准严格要求公务员自觉遵守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廉洁自律,为政清廉。 标准中对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还作出了附加的考核评价标准。要求担任处(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须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计划统筹能力和激励示范能力;担任处(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具有一定的组织执 行能力和参谋辅助能力。(朱晓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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