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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A级逃犯马汉庆又供出两起命案 共杀害7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8:1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肖丽琼 通讯员 张武)去年11月11日,公安部A级逃犯马汉庆在海南三亚落网(本报曾作多次报道),记者昨日获悉,对马汉庆的审讯取得重大进展。马汉庆又供出两起命案:1993年12月25日,他首次作案,伙同他人在武汉劫杀了一名“的哥”李某;逃亡过程中,又于1999年在重庆某服装店内杀害一老年男子,抢劫价值14万余元的衣物。

  据马汉庆交代,1991年,他们在云南文山购买两支军用手枪后,就策划作笔大案。1993年底,他们偶然得知位于武昌的某医院住宅楼实行买断,每天都有许多职工排队缴纳“买断金”。经过多次踩点,他们发现收款点无人看守,较易得手,于是作了周密的策划。

  1993年12月25日凌晨,马汉庆在武昌拦下“的哥”李某的车,骗其开至青山工人村一偏僻处,与早已守候在该处的章俊、周望弟一起持枪将李某杀害后,放在车的后备厢内,计划使用该车实施抢劫。

  然而,负责驾车的章俊发现,该车的倒车挡使用很不顺畅。无奈之下,他们临时放弃了抢劫计划。

  马汉庆交代,为毁尸灭迹,他们还特地制作了一套汽车“自燃”装置,事后警方发现了李某被烧焦的尸体,现场却找不到任何痕迹物证。在1996年武汉“1·10”案中,马汉庆等也使用了此“自燃”装置,但在关键时刻“卡壳”———“的士”没有烧着,警方正是通过从该车上提取的痕迹物证锁定了马汉庆及章俊的身份。

  马汉庆还交代,1999年,他曾到重庆,持枪将一家服装专卖店内的老年男子打死后,抢劫价值14万元的高档衣物,随后前往广州销赃。重庆警方已查证了此案。

  目前,警方查证马汉庆所犯的案件共6起,除上面两起外,还包括此前媒体已报道的4起:1996年1月10日,在武汉持枪抢劫人民币65万元,杀死4人;1998年11月1日、2002年6月10日、2004年10月29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繁华闹市区实施抢劫,共抢劫人民币17万元,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

  据悉,马汉庆将于近日在乌鲁木齐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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