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不合理限制将遭贸易壁垒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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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8:32 法制日报 | ||||||||
进口不合理限制将遭贸易壁垒调查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今天起正式实施 本报讯(记者陈晶晶)记者从商务部获悉,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将从3月1日起正式由《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所取代,新规则不仅涵盖出
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原先暂行规则重点只针对我国出口,新规则同时关注到其他贸易伙伴对我国进口(他国出口)所实施的一些不合理限制,比如某些国家对我国重要原材料、能源产品等进口实施的一些不符合多边规则的限制,也构成一种贸易壁垒。 此外,新规则对贸易壁垒调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要求更加严格。暂行规则只要求申请人尽可能提供相关材料,新规则则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基础信息,包括所涉及产品、海关税号、对方采用的壁垒措施和其对申请人的影响等,以便调查机关更有效地开展工作,并敦促企业深入了解问题。 据了解,WTO制定规则的领域都可能存在贸易壁垒,包括滥用反倾销、反补贴、技术性贸易措施等,但贸易壁垒调查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适用。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贸易壁垒调查一般适用于涉及原则性、政策性的问题,政府在决定是否启用该调查前,会对事件进行充分讨论和评估,以鉴别其是否适用该调查。 欧美的贸易壁垒调查历史都已有二十多年,但调查案件的数目并不大,主要用于情况复杂的问题。我国只于去年4月对日本阻碍我国紫菜出口启动过一次贸易壁垒调查。2月21日,日本政府已经公布2005年紫菜进口配额方案,我国紫菜今后可以进入日本市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已于去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外贸主管部门开展贸易壁垒调查予以了明确授权,并做出详细规定,暂行规则的上位法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再加上两年来管理机构名称的更换及贸易壁垒调查的实践,有必要对暂行规则进行修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