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外看热点:构筑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长期努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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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09:2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林红梅、刘羊旸)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即将开幕,专家预计,“和谐社会”将成今年两会的关键词,众多议案、提案都将以此为出发点。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建设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是一件需要全社会长期努力的工程。
周天勇教授首先介绍了公平正义的内涵。他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概括了公平正义的内涵:即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他说,以人为本,首先要尊重人的权力。公民不分职位和职业差别,其权力的平等是社会公平的基础。除了权力公平,公平还包含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机会公平是一个社会公民普遍能获得发展带来利益的前提。过程公平是指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活动的过程要公开和透明。结果公平主要是指顾及全体人民的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谈到如何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周天勇说,现阶段在尽可能加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力度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权力、机会和过程的公平。要清楚地认识到,满足公民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必须具备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好的物质条件。因此,在新世纪新阶段,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经济,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为实现更高水准的社会公平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关于社会正义,周天勇说,社会正义是指一个社会要有是非标准,扶持社会正气,谴责歪风邪气,打击邪恶势力。构筑起社会正义体系,才能建设成一个具有良好风气的社会,才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事业、行政和司法腐败,才能在社会正义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和谐。 在回答怎样才能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问题时,周天勇说,建设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是一件需要全社会长期努力的工程。一是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素质,使他们有渴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追求公平正义的行为。二是对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在各项事业、行政和司法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对全体公民的教育和提高,抓紧解决;广大人民对各种具体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诉求,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律的轨道上,有秩序地进行。(完)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